考古是法律允许的盗墓吗知乎,古代盗墓违法吗

上传日期:2023-04-21 浏览次数:

考古是法律允许的盗墓吗知乎,古代盗墓违法吗“沉睡三千年,一醒惊天下”。央视《再探三星堆》《三星堆新发现》的考古发掘节目,让我们走进了神秘的三星堆遗址,这座迄今中国境内发现的范围最大、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文化遗址,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三星堆遗迹再次引起世界的关注。惊叹之余,也有小伙伴调侃,考古就是法律允许的盗墓。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和你说一说,“考古是法律允许的盗墓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考古的相关知识如下:

1、为什么说考古百年?

1921年4月18日,瑞典人安特生作为中国北洋政府的矿政顾问和中国学者,来到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了仰韶遗址,随后进行了第一次发掘,开启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先河。以仰韶文化为开端,中国现代考古学即将走过百年历程。

2、什么是文物?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3、哪些文物受国家保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4、进行考古发掘需要哪些程序?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5、文物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6、申请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4名以上接受过考古专业训练且主持过考古发掘项目的人员;

(二)有取得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从事文物安全保卫的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考古发掘所需的技术设备;

(五)有保障文物安全的设施和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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