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文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养护

上传日期:2023-04-21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 (记者刘佳)据国家文物局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考古遗址保护管理水平,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组织修订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显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间。

《办法》显示,符合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具备考古和研究工作计划、具备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的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条件的考古遗址,可向国家文物局提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立项申请由考古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申请,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合格者,由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要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及运营,须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实施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消防、救护等公共设施,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在规定时限内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年度运营报告。

《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用途和功能,不得侵占其合法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用地性质,不得开展任何不利于考古遗址保护的活动。

国家文物局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文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养护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考古发掘管理工作,保护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所进行的一切考古发掘和水下考古活动。第三条 国家文物局统一管理全国考古发掘工作,一切考古发掘工作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第二章 资格审定第四条 考古发掘实行团体和个人领队负责制。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可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经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指派,担任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第五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文物局直属考古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考古系(专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文物考古机构及有条件的地、市所属文物考古机构,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

(一) 具备一定数量受过高等学校考古专业训练,能从事考古发掘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考古发掘个人领队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

(二) 具有受过专业训练、能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科技人员;

(三) 具备必需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设备;

(四) 具备从事一般性文物保护处理的实验室;

(五) 具有保证文物安全的文物库房和整理场地。第六条 申请考古发掘个人领队资格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大学考古专业(含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考古发掘工作2年以上;

非考古专业(含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考古发掘工作2年以上,经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培训班或国家文物局委托指定的考古研究单位考核合格者;

(二) 具有独立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能力,胜任《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规定的领队职责,并能组织编写考古发掘报告;

(三) 作为组织者之一或主要参加者,完成过一项以上较重要的考古发掘工作,并执笔完成年度考古发掘简报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中型考古发掘报告;

(四) 在组织和实施考古发掘过程中,熟悉考古学某一领域的前沿问题,能根据学科发展趋势选定并研究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课题,撰写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第七条 由国家文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负责考古发掘资格审定:

(一) 申请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需提交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申请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并颁发证书;

(二) 申请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交1-2篇田野发掘简报和代表性学术论文;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古发掘资格初评组签署评议意见;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个人,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颁发证书;

(三) 考古发掘资格审定工作原则上每一年一次,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申请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组织考核。

(四) 经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国家文物局可注销不称职的单位和个人的考古发掘团体和个人领队资格。第三章 项目申请和审批第八条 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由考古发掘单位经发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包含下列内容:

(一) 申请单位的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二) 发掘对象的名称、时代、级别、具体地点、面积和范围;

(三) 前期准备(包括调查、勘探)情况;

(四) 年度发掘点的具体位置和面积(附图);

(五) 年度发掘的时间或期限;

(六) 年度发掘的学术目的、计划;

(七) 发掘经费的来源和数额;

(八) 领队人员的姓名、专业职称、主持完成的发掘项目和代表性学术成果;

(九) 主要业务人员的姓名、专业职称、在该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十) 对可能出现遗迹现象的保护措施和出土文物保护的技术准备情况;

(十一) 连续性项目的年度报告完成情况;

(十二)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文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养护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护各类文物,国家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它们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了怎样重要的作用?(括号内时间均为正式颁布实施日期,作用是我根据有关的文献摘抄的。你再发挥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英文版) 2007-10-29

长城保护条例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英文版) (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8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2月1日)

《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 》(2006年8月7日)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4月1)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11月 14日)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2007年7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04年12月16日)

一、建立健全了保护机构,完善基础设施,文化遗产保护条件不断改善

二、加强了宣传,营造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为依法管理,加强对文物的有效保护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四、摸清家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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